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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汾西縣僧念鎮佛殿村房屋征收補償事宜存在的疑惑

2023-06-13
標題 關于汾西縣僧念鎮佛殿村房屋征收補償事宜存在的疑惑
寫信時間 2023-06-09 回復時間 2023-06-13
請求類型 求助 回復狀態 已回復
回復單位 汾西縣人民政府
留言內容 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臨汾市汾西縣僧念鎮佛殿村的村民,我叫劉月榮,針對我村“黃河壹號”公路項目涉及到的房屋征收補償等相關事宜存在疑惑和不解之處,希望得到您的幫助! 存在的疑惑主要包括以下幾點:第一:關于此次房屋征收補償具體流程不明確,咨詢相關村干部也未得到明確答復,想知道此次流程是否按相關規定進行,各項程序是否公開透明。第二:此次征地補償的流程是否合理合法未知,征地補償涉及到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評估辦法、關于推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房地產評估機構選定和確定通知、被征收房屋評估結果、房屋征收范圍、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公告等相關文件按要求是否給予了公式,若公示且公開,現階段應該通過何種途徑獲取,若未公開,能否公開,或者通過何種途徑申請公開。第三:在附件中提供的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相關圖片,是從我村此次征收補償采用的標準,對此的疑問是:該標準并未加蓋政府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應,是否合理合法,除此,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是否應當公示,征收標準文件是否應當蓋有政府公章,所蓋公章應是什么級別。第四:在附件中提供的房產拆遷補償評估明細表中,除了有關其中每項的補償單價是否按具有法律效應的補償標準補償的疑問外,還包括,根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二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在我們收到的明細表中并未有搬遷費,相關干部就此表示確實沒有這項補償,對此存在疑問,按照什么標準搬遷費是不需支付的。 第五:根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為什么此次征收中并未有房屋產權調換的選擇。 以上就是我對我村此次房屋征收補償存在的疑問,希望能夠的到相關部門的幫助和解答!
回復內容 汾西縣僧念鎮回復:1、2022年9月,汾西縣自然資源局在師家溝村各自然村粘貼了黃河一號旅游公路汾西-許村線工程建設項目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公告明確規定了土地補償價格和住宅及附著物的補償由鄉鎮相關文件規定確定。同時在2022年,僧念鎮人民政府就出臺了關于黃河一號旅游公路僧念段征地及地面附屬物補償的實施方案。2、鎮政府出臺的關于黃河一號旅游公路僧念段征地及地面附屬物補償的實施方案是僧念鎮人民政府的紅頭文件,無須加蓋公章。房屋補償價格由汾西縣住建局進行實地丈量測算,測算結果也已告知戶主。3、修路征地屬于一次性貨幣補償,不存在安置費用。目前來電人已知曉各項政策并簽訂征用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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